前7月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2700亿元3年内新增30个5G工厂补足“15分钟生活圈”养老服务短板“重庆造”电动越野摩托出口近50个国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节水产业创新发展联盟成立重庆每块高标准农田都有“数字身份证”
第003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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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7月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2700亿元
3年内新增30个5G工厂
补足“15分钟生活圈”养老服务短板
“重庆造”电动越野摩托出口近50个国家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节水产业创新发展联盟成立
重庆每块高标准农田都有“数字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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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8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出台配建细则
补足“15分钟生活圈”养老服务短板

  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张莎)记者8月12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印发《重庆市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通过“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机制,规范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全流程管理。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2025年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的约束性指标要求,补足“15分钟生活圈”养老服务短板。

  《细则》的核心是建立“四同步”硬机制。在同步规划环节,明确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需在用地规划条件中列明养老设施要求,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需细化面积、规模及移交标准,且须与民政部门签订移交协议,确保规划落地。同步建设阶段,要求设施施工图纳入审查,严格遵循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标准,达到“简单装修即入住”标准,配备无障碍卫生间及水电气、网络等基础设施。验收与移交环节强化刚性约束,新建项目养老设施须与住宅同步验收,民政部门参与联合验收,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通过;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开发单位须无偿移交设施及资料至区县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并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明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属性。

  针对已建成居住区养老设施不足问题,《细则》提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等方式补齐,要求各区县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在管理使用上,养老服务设施须在交付后1年内运营,支持“公建民营”模式提供普惠服务。同时,严禁设施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水电气按居民价格执行,落实税费优惠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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