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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03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支持高校院所协同创新
西部(重庆)科学城最高奖励3000万元

  本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 实习生 冉罗楠)近日,《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下称《办法》)由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为全面增强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西部(重庆)科学城创新策源功能,《办法》将对高校院所协同创新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下称“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院所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支持高校院所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三个方面,共出台了10余条“真金白银”的政策。

  其中,在支持原始创新方面,《办法》提出对高校院所加大创新投入进行补助,对获得国家科技奖项给予奖励,对建设重大研发平台给予资金支持。比如,《办法》对新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高校院所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

  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办法》提出,对于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院所,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10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区内企业受聘成为首席技术合伙人(CTP),开展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等服务,根据服务成效,按照实际支付薪酬的30%给予聘用企业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

  在支持创新创业方面,《办法》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在区内创办的科技企业,自注册成立之年起,按照其研发投入的10%连续3年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对高校院所在核心区范围内建设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

  “我们希望通过《办法》的出台,充分激发高校院所科技创新活力,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赋能区域产业发展。”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局长邓敏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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