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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03 月 0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版《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施行
将对我市科技创新制度建设起到统领性、基础性作用

  本报讯 (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3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市科技创新领域基本法规,《条例》共71条,分为十章,将对我市科技创新制度建设起到统领性、基础性作用。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我市正深入推进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对科技创新制度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我市科技创新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重大引领性的基础研究原创成果、带动性强的科创企业、影响力大的科创平台、领军型的科创人才、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完备顺畅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痛点”。

  为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修订自2009年起实施的原有《条例》被列入市委常委会2021年重点工作,列入市人大2021年立法计划,从立法层面积极回应我市科技创新的制度需求。

  据介绍,此次《条例》修订坚持“立、废、改、释”结合,坚持守正创新,“对症下药”。按照《科学技术进步法》总体要求,积极吸纳激发科技创新的最新举措、固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在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条例》条文内容作了全面修订,删除2条、修改41条、新增32条,使其更符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更符合新形势下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共71条,分为十章,包括总则、科技创新活动、企业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承载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科技创新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

  据悉,下一步,市科技局将持续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破除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的质量效率,聚焦关键重点、明确科技创新主攻领域,加快推进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科技创新,更好地支撑引领新时代重庆高质量发展。

  (相关报道见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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