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随后,市商务委联合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和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政策》进行解读。
《若干政策》提出了“新、全、实、优”的23条具体政策,特别强调运用财政资金进行奖励。其中,鼓励商文旅体资源丰富的区县积极创建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城市,对纳入试点的区县给予500万~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据了解,《若干政策》细化制定的23条具体政策包括培育试点示范区县、支持商业载体示范创建、支持新型消费项目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标准化建设、支持渝货特色品牌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支持文化旅游扩容提质、支持体育消费升级发展等政策。
下一步,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和单位将携手联动,切实落地《若干政策》,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