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高位推动,相关地区要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长江流域农业节水减排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相关项目和资金,借力借势推进改革,抓紧建立完备的农业节水制度体系。
根据各地2021年改革实施计划,今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约1.2亿亩。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与2020年保持一致,包括累计实施面积和当年改革实施面积、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田间工程管护、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6项重点内容,评价结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截至2020年年底,各地改革实施面积累计达4.3亿亩以上,其中2020年新增1.3亿亩以上。
《通知》指出,“十四五”时期,各地要按照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助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