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就要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要强化服务理念,紧紧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要在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推动公共场所区域普法工作,注重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和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就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人人有责。只有让宪法成为时时处处可以感受得到的规范与实际利益,才能涵养人们对宪法的理解、认同与情感。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就是要让我们与宪法同行,懂得运用宪法维护自身、集体和社会公共权益;让宪法走近百姓身边、照亮美好生活,强化宪法在公民心中的严肃性和神圣性。
从“法制”到“法治”,从“管理”到“治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局面一新。
我们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肩负起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党的领导下,开辟出一条法治文明进步的中国特色之路。
(郝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