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答: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发现合同中存在空白条款,没有填写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事后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确认自行填补内容,这种情形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所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问:作为劳动者,遇到“空白劳动合同”时,该如何应对呢?
答:作为劳动者在面对这样一份空白合同的时候,首先应当清楚如果签署了这份“空白合同”,将会有什么样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签订“空白合同”后,想要主张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劳动者需要能够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一般这种情况,对劳动者来说,举证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在签订这份“空白合同”时,劳动者还应该慎重考虑,是否要入职这样的单位。同时,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疑问,并要求用人单位协商、补全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再签名捺印,尽量避免签署空白合同。
问:如果已经签订了“空白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已经签订了“空白劳动合同”,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将填写好的完整劳动合同发给自己,并且核对用人单位填写的内容,是否自己的待遇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要求用人单位立刻补正、更改。同时,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拍照、录音等方式来保护自己,在与用人单位沟通时,主动询问:“为什么要签这样一个空白的劳动合同?”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除了拍照、录音的方式,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对空白合同进行笔记鉴定,鉴定是否为同一人笔迹以及原空白位置处所填写字迹的时间是否与最初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同一时间。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正合同内容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劳动合同无效。
(作者: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温霏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