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深入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力量。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重庆站在民主法治建设新的历史起点上。下一步将如何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好?如何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庆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上周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这一规定共26条,未分章节,“小切口”精准立法,让暂不属文物范畴的红色资源保护也有法可依。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扣高质量立法新要求,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注重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地方立法各环节,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重大立法项目采取人大和政府负责人担任双组长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作为一名人大机关干部、地方立法工作者,我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潘登表示,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围绕全市大局,突出主要任务,找准立法着力点,着力推动市委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群众热切期盼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在具体立法项目的起草、修改和论证工作中贯彻党代会的具体要求。
同时,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深化实践川渝协同立法。坚持落实好川渝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创造性做好协同立法工作,持续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此外,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立法工作,深化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结合实际、守正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接地气、聚民智的重要作用,力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相融相促。
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
“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市政协副秘书长余季平介绍,市政协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履职为民的思想,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打造“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让人民群众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决策管理和执行中来,寻找最大公约数,画大同心圆。
余季平表示,“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创建以来,围绕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协商议事活动600余场次,各级政协委员4000余人次参加,助推解决一系列基层民生问题,走出了一条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之路。
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市政协将切实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条主线,瞄准全市中心工作选择协商题目,深入开展协商议政。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持续推动“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着力丰富各区县政协参与基层协商的载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开展协商议事,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以协商凝心聚力,助力提升基层治理。
高效执行保障百姓合法权益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江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范登虎说,作为一名法院干部,深切感受到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改革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现了诉讼纠纷的“一站式”解决,多元解纷更加高效、在线诉讼更加便利,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腿”。
他表示,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多部门对“老赖”信用惩戒,有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了全社会理解支持执行的浓厚氛围。
以江北法院为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专项集中执行,从“千里追机”“高速逼停劳斯莱斯”等执行事例中,看到了基层一线执行法官的担当作为。
范登虎表示,作为青年执行法官,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切实将判决权益兑现为老百姓的“真金白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让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相融相促
近年来,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中心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理念,汇民智、集民意、促立法,让基层群众的建议直达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现了党和人民群众心连心,保障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目前,中心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完成20部全国和地方法律法规意见征询,收集意见建议767条,汇总上报391条,其中37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中心湾社区党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张义清表示,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窗口、新阵地,中心湾社区将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工作相融相促,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为民声民意的汇聚点、法治文化的播种机和强化基层治理的助推器。
进一步推动立法直达基层,让为民立法更有温度。围绕群众的关心关切开展立法调研,实现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立法为民。
进一步推动多元联动共治,让基层治理更有精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激发社会活力,结合实际形成民主公开、民主决策、民主协商的多种方式,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搭建起与共建单位联动共治的平台,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进一步抓实普法实效,让法治建设更有深度。加强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培育,让立法的参与者成为普法工作中的主力军。以法的理念、法的思维和法的措施,不断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居民法治素养,不断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硬核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