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切实做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意见》提出,要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要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产,积极落实产权界定、手续办理等项目盘活条件,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形成政策合力。要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开透明确定交易价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工安置等规定,提升专业机构合规履职能力,确保基础设施稳健运营,保障公共利益。
《意见》强调,盘活存量资产要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等新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配套资金支持,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
《意见》要求,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督促激励引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加大督促力度。
《意见》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拿出有吸引力的示范项目,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调动民间投资参与积极性,确保将《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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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付款、减免房租、货车贷款延期还款……
国资委27条举措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 王希)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减免房租、货车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记者25日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国资委日前印发通知,从7个方面明确了27条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
这份《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从制度、机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绝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同时,要求中央企业严控“背靠背”付款条款、严格非现金支付管理,将商票等票据期限缩短至6个月以内。
今年3月份,国资委曾发文推动央企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为切实加快相关政策落地,通知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提出地方出台房租减免政策力度大于国资委要求的要执行属地政策,并鼓励央企对不属于房租减免范围的中小企业,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在助力中小企业降低运行成本、缓解融资困难方面,通知明确,对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实施“欠费不停供”、允许6个月内补缴;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
通知还在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多项措施,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生态。通知提出,中央企业要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加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尽快落地一批“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稳定中小企业预期,并强调要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