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杨骏 见习记者 刘旖旎)5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日前,我市正式印发《重庆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要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儿童友好的概念,在1996年联合国召开的人类居住会议上被提出,表示人类发展应该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儿童友好城市,则是指城市发展应符合上述要求。
“以前我们在规划城市发展时,多以成人的视野和角度在看问题。”该负责人说,比如考虑儿童的生存和需要时,更多是“成年人觉得儿童需要什么”,而不是“儿童真正需要什么”,导致在规划设计上出现偏差。
他表示,《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重庆将在未来城市发展规划中,让更多人知晓并践行“儿童友好”这一概念,从而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重庆将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城市文明标杆和典范,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到2025年,在全市1—2个区开展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建设培育2—3个市级儿童友好城市,打造一批示范性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学校、医院、公园等,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35年,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全市50%左右的区县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发展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事实上,国家层面已开始关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民政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要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有充分体现。
“目前,100个建设试点还没有确定,重庆正在积极争取。”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已组织有关区县积极申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下一步,重庆将坚持多部门合作、宽领域推进,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机制,更多倾听儿童的声音、更好看见儿童的需要、更加尊重儿童的想法,共同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好,把儿童事业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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