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文章指出,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基层治理为重点推进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夯实法治基础,强化社会治理引擎。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保障基层自治权利。一是法律知识进农村。加强乡镇干部、村干部以及村民法律知识的培育,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更好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二是村规民约进农家。村村有村规、家家有家规、户户有敬语,充分尊重乡村民俗、体现民情民意,增强村民的认同感。三是治理品牌进农户。深入推行基层治理灵活多样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丰富“大网格+小院落”“群众说事,干部答题”“三单三感”等富有时代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网格体系,落实县领导包乡镇(街道)机制,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网格服务,抓紧抓实抓好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设立乡、村、院落三级“群众说事处”,搭建民情信息平台,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真正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增强法治保障,筑牢社会治理根基。坚持党领导乡村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送法进村到户。一是抓“关键少数”。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治能力,带头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抓阵地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抓队伍建设。着力组建“法律服务队”,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全民法治水平。着力实施以人民调解员、新乡贤、驻村工作队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实现社会治理“以法护航”。四是抓平台建设。着力搭建“掌上治理”平台,加快推进县级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建设。借助“互联网+社会治理”提高各类风险隐患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实现社会治理从“治安”到“智安”。
坚持德法并举,打通社会治理经络。坚持德法相济,充分发挥德治支撑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村文化相融合,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强堡垒。实施“以文化人”行动,将法治元素融入“廊、亭、墙、栏、场”,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室等标准化建设。二是强宣传。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生活,营造乡村德治的良好氛围。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强示范。开展遵纪守法、孝老爱亲等道德模范评比活动,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让榜样的力量无处不在。四是强激励。充分发挥积分超市的激励作用,运用“道德银行”“积分存折”将宣讲学习、文明习惯、传统美德、遵纪守法、公益行动、勤劳致富等志愿服务活动和行为习惯养成纳入文明积分激励内容,有效激发治理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单位:城口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