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颜若雯)3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开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会议书面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接受辞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存荣、周旬、刘强、沈金强、王越,秘书长周少政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郑向东,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市高法院院长李永利,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