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四川省涪陵地委副书记、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离休干部宫家和同志,因病于2022年3月21日11时24分逝世,享年95岁。
宫家和,男,汉族,山东沂水县人,1927年5月30日生,1942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宫家和同志1942年1月至1946年7月山东省沂水县敌工部交通员、青救会会员、司法科科员;1946年7月至1949年5月华东支前司令部代民兵大队长;1949年5月至1949年12月西南服务团五支队三大队股长;1949年12月至1950年5月川东区党委工作队队长;1950年5月至1951年10月四川省涪陵县新妙区委书记;1951年10月至1965年10月四川省南川县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书记;1965年10月至1971年12月四川省涪陵地委副书记兼涪陵县委书记;1971年12月至1983年9月四川省涪陵地区行署副专员;1983年9月至1988年12月四川省涪陵地委视察室副主任;1988年12月至1992年8月四川省涪陵地区政协联络委副主任、政协工委副主任(正地级);1992年8月离职休养。2009年9月提高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2019年10月提高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
宫家和同志遗体送别活动定于2022年3月22日17时50分在涪陵殡仪馆日月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