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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辛知航 (图文作者均系重庆大学学生) |
近日,萌娃短视频爆火,不少家长跟风将孩子打造成“小网红”,以期实现流量变现。网上频频出现2岁孩子吃播、穿着尿不湿下厨房做菜等“秀娃”视频。这种现象引发了高校学生热议,本报对此进行了摘编。
不要把孩子当做牟利工具
邵心怡
按照当前互联网短视频变现模式,萌娃视频爆火后,大量广告也就随之而来,每条广告报价在其粉丝数的百分之十上下浮动。这就导致一些父母利用孩子引流涨粉,大量圈钱。
其实,家长想要“晒娃”的心情没有错。自家的孩子有才艺,家长想要展示也无可厚非。更何况在一些萌娃视频中,孩子们幽默搞笑、天真烂漫,也称得上是短视频中的一股清流。然而,随着萌娃短视频爆火,家长的“晒娃”俨然变了味。小网红的背后,往往不是诚挚的少年心,而是过度追逐利益的家长。
这些家长看似“晒娃”赚钱两不误,其实是在“坑娃”。一方面,将孩子推到镜头前,按照脚本做“小大人”,透支他们的精力,既伤身也累心。另一方面,让孩子过早地接触商业活动,剥夺了他们自由成长的权利,极易造成孩子价值观扭曲,形成金钱至上观念。
在懵懂淘气的年纪被“啃娃”父母折现,变成银行账户里飞快上涨的余额,孩子何其无辜。换位思考,养家糊口的压力有时连成年人都承受不起,又怎能指望一个孩子的肩膀承担起来。让孩子在阳光下奔跑,而非在直播间里“卖萌”。尊重孩子们的成长规律,还他们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才是为人父母的应有之义。
“晒娃”还是“啃娃”?界线在哪里
刘倩妤
做吃播、穿着尿不湿去做饭早已违背“晒娃”的本意。在流量和利益的裹挟下,看似普通的“儿童”视频内容会在不知不觉中扭曲孩子的价值观。今年6月,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与此同时,文旅部在11月29日明令禁止借“网红儿童”牟利。
在镜头前“扮演”着自己,或者为了博取热度做出一些与年龄不符的行为,这不仅在透支孩子的“纯真”,更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孩子年幼,无法拥有行为的主导权,而父母就应该尽好养育和教育的责任,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三观。
整治走样的“晒娃”视频,需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尤其要明确“晒娃”的概念边界,用法律法规为儿童的成长保驾护航。孩子不是拿来博取眼球和赚取利益的工具,养育孩子的过程更不能夹杂着功利心。“晒娃”与“啃娃”,一字之差,区别巨大,界限在哪里,家长和视频平台心里要有一笔清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