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于2012年开始筹建,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全国股转公司为运营机构。
同意组建
2012年8月22日,证监会同意组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首批企业挂牌仪式
2012年9月7日,首批8家公司集体挂牌。
正式揭牌运营
2013年1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正式揭牌运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明确职能和基本监管框架
2013年2月2日,明确全国股转公司职能和基本监管框架,由证监会统一监督管理。
引入做市商制度
2014年8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做市转让方式正式实施,系境内股票市场首次引入做市商制度。
信披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2015年1月12日,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制度建立
2016年1月29日,新三板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制度正式建立。
分层管理
2016年5月27日,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
正式实施集合竞价
2018年1月15日,新三板市场正式实施集合竞价,提高市场定价功能。
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
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式落地实施
2019年12月27日,首批7件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有关业务规则发布实施。
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施行夯实了新三板场内、集中、公开市场的性质。
明确转板机制
2020年6月3日,对转入板块的范围、转板上市条件、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
精选层设立
2020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设立暨首批企业晋层仪式举行。
健全退出机制
2021年5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南。
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发布
2021年7月23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
首家转板上市公告出炉
2021年8月11日,首家精选层公司发布转板上市公告。
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
9月2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习近平说,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