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8月3日电 (记者 朱国亮)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3日发布通报,对扬州此轮疫情1号确诊病例毛某宁(女,64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毛某宁在南京的居住地位于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南京疫情发生后,这一地区被划定为高风险地区。7月21日,毛某宁从南京乘坐大巴车前往扬州,住在其姐姐毛某亚位于邗江区双桥街道家中。7月27日,毛某宁因咳嗽、发烧自行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并被控制,7月28日经扬州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此轮疫情中扬州公布的首例确诊病例,此后被转运至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通报说,经初步调查,7月21日上午,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7月21日至27日期间,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还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