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撤桶之后,汤汤水水洒一路怎么办?重庆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地方立法需综合考虑当下因素 政府部门也要包容百姓的难处毛得宏:全市中医五官科领域的先行者
第007版:重报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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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撤桶之后,汤汤水水洒一路怎么办?
重庆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地方立法需综合考虑当下因素 政府部门也要包容百姓的难处
毛得宏:全市中医五官科领域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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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05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方立法需综合考虑当下因素 政府部门也要包容百姓的难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怀勇作垃圾分类专题讲座
本报记者 颜若雯

  5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专题讲座,邀请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怀勇,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为主题作了专题讲座。

  王怀勇参与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收集了大量国内外生活垃圾管理立法与实践的资料,对全市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立法理念决定了一部法律或法规的品格。”王怀勇认为,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应当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把循环、持续、生态、低碳作为法规制定的根本观念,一方面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链条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则要在突出全社会成本最低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垃圾管理立法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限制社会发展,不是要禁止和限制社会消费,而是通过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民众的环保意识,让全社会的消费都能够建立在人类理性与环境友好的基础之上,更好、更健康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王怀勇说。

  王怀勇表示,重庆制定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既迫在眉睫,又恰逢其时。“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无法解决所有难题的。”他说,生活垃圾分类要取得明显成效,技术的突破、社区自治的进步、公民意识的培育都将是环境多元共治体系下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这需要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坚持与努力。

  在这个过程中,地方立法需综合考虑当下地区的多重因素,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保持足够的耐心,要包容百姓的难处,要坚持不懈地引导。未来垃圾分类管理中的很多具体实践,还要考验立法部门和管理部门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

  基于此,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的目标定位,应当更多是通过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可操作性强”的优势特点,以问题为导向,尽可能回应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实践中的突出难题,将垃圾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引领各方行为主体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促进科学、专业、协调的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机制的形成,推动这件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小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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