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颜若雯)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开展新一轮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3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选举法相关规定,细则将区县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了20名、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增加了5名,即: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40名,每50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代表总名额不超过450名;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5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人口不足2000人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4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