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松)1月1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2020年12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24件,其中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3件,收缴非法产品5298件。
据了解,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案件、事故的高发期,治安总队近期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1月13日凌晨,开州区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丰乐街道丰胜路发现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嫌疑人胡某未依法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使用普通客车从湖南非法运输668件烟花爆竹至开州,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社会危害极大,市民发现相关非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警方提醒,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