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8月14日18时前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号楼301(邮编:401120)
电话:023—88152785(兼传真)
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