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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项目库”“导师库”引导创业就业
在探索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新方式上,《措施》提出项目拉动、双创导师引领和抱团创业等方式,提升创业就业成功率。
比如,建立重庆市“大学生创意和创业项目库”,通过行业和社会组织征集企业技术需求,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优秀创新成果,优化需求和成果,形成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项目,发布项目指南,对接金融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通过高校和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建立大学生“创意银行”,征集、遴选、储存大学生的创业金点子、好创意,通过项目孵化和帮扶服务,将创意培育为创业项目。
同时,建立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选聘2000名“创新导师”和2000名“创业导师”。其中,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遴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作为创新导师,对创业团队给予创新指导和技术支持;遴选一批成功企业家、创业达人、天使投资人等作为创业导师,给予创业团队发展方向把控、创业领域拓展、管理经验输入、社会资源对接等帮扶。
在抱团创业方面,鼓励高校毕业生结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群众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学群共创等。
建立“高端创业人才托管平台”服务创业就业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管理与服务,《措施》提出依托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等重点区域,联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机构,聚集全市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建立“重庆市高端创业人才托管平台”,链接重庆市大学生离校未就业精准服务数据库,精准帮扶我市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大学生所需的人力资源、场地、技术、资金、政策等需求,进行主动式孵化,促进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就业。
同时,依托现有高校种子基金和高校所在区县种子基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支持,帮扶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素质和项目质量,单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支持最高20万元。
另外,我市也将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信用管理,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高校毕业生,将纳入科研失信行为管理。《措施》也提出,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包容机制,对首次正常创业失败的高校大学生,经评估后创业信用不予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