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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01 月 2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1.25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5.72万个,增长100.8%;产业活动单位57.55万个,增加26.94万个,增长88.0%;个体经营户171.74万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61万个,占34.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40万个,占12.5%;制造业5.52万个,占10.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1.30万个,占53.2%;住宿和餐饮业23.42万个,占13.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4.62万个,占8.5%(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45.42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24.84万个,增长120.7%。其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2%,私营企业占92.5%(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79.15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04.38万人,增长11.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66.23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34.39万人,减少41.20万人,下降8.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44.76万人,增加145.58万人,增长36.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82.7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7.55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12.20万人,占21.7%;建筑业205.61万人,占21.0%;批发和零售业125.57万人,占12.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30.84万人,占47.8%;住宿和餐饮业84.39万人,占17.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7.34万人,占9.8%(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17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6.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83.4%。不含金融业的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02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2.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7.1%。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77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5.9%,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4.1%(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

  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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