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重庆2019年CQ002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0年1月3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联系人:易况伟 联系电话:023-67719876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8号美全22世纪写字楼A1座
附: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权行 | 债务人 | 担保人 | 本金 |
| 1 | 云阳支行 | 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 | 毛良模、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 | 19946964.52 |
| 2 | 九龙坡支行 | 重庆智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锦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智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卢琴兰、郭大文、卢园兰、卢志红 | 96500000.00 |
| 3 | 九龙坡支行 | 重庆市梦湖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重庆市梦湖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重庆浙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锦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卢志红 | 56650298.09 |
| 4 | 涪陵分行 | 重庆市南鸟耐火绝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夏卫国、余英、夏佼蛟、文强、唐先宇、何春燕 | 4900000.00 |
| 5 | 涪陵分行 | 重庆市涪陵区东发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涪陵区东发碳素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东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周文理、谭文芳 | 24150000.00 |
| 6 | 涪陵分行 | 重庆桂楼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桂楼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余明、代碧芳、袁晓琴、张书贵 | 9735110.29 |
| 7 | 璧山支行 | 重庆钟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钟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钟华、周光容 | 4900000.00 |
注: 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公告发布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