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养老金融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煜宇 黄梨    版次:016    来源:    2025年10月13日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第九章指出,要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银发经济正逐步成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养老金融作为连接金融服务与老年群体需求的关键纽带,不仅是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保障的重要支撑,更是激活银发市场潜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重庆作为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亟需在养老金融与银发经济协同发展方面开展系统探索,为全国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推动养老金融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系统思维、精准施策,统筹布局、分类推进。以养老金融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制度创新、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服务品质,为银发经济注入持续而强劲的金融动力。一是坚持系统观念与精准施策相结合。立足全生命周期视角,将养老金融融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全链条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个性化、多层次、精准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增强服务的适配性和覆盖面。二是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金融服务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支持和监管规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健康有序、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与风险防控相统一。鼓励金融机构推进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提升服务质效和用户体验。同时,强化底线思维,构建与养老金融长期性、安全性特质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养老金融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不能仅停留在产品层面,还应着眼于系统整合与机制创新,从产品、产业、政策、法治等多维度协同发力,实现金融资源与养老需求的精准对接、有效转化。

创新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夯实银发经济资产根基。实现供需之间更好对接,需要金融业聚焦群众迫切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产品创新,丰富金融服务类型。要引导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围绕老年人全生命周期需求,构建多层次、多形态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推动银行开发具有长期保值功能的“养老+”专属储蓄、养老主题理财及大额存单产品,增强养老资产的稳定性和收益性。支持保险机构扩大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产品覆盖面,创新推出长期护理保险、税延型养老保险等产品,积极探索“保险+服务”“保险+医养”等融合模式,提升产品的综合保障功能。稳妥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完善相关法律支撑与价值评估机制,通过多元化、可持续的金融工具增强老年群体消费能力,为银发经济注入稳定资金流。

深化金融与养老产业融合,拓宽银发经济融资通道。银发经济涵盖养老服务、健康管理、智慧养老、老年用品制造等多元业态,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设施建设、智慧养老、康养服务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创新推广项目收益权质押、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等融资模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银发经济生态建设,重点投向社区养老、人才培训、科技适老等领域,形成“金融赋能—产业升级—服务提质”的良性循环,增强银发经济的内生动力和产业竞争力。

强化政策协同与数据赋能,优化银发经济服务生态。构建银发生态体系发展新格局,是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要研究实施覆盖缴费、投资、领取全流程的税收优惠措施,提升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和激励度。完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激励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投身养老金融的积极性。建立养老金融专项统计监测体系,推动社保、医疗、金融等数据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依法共享,为产品创新与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加快推进服务适老化与数字化并行改造,优化网点布局、界面设计和操作流程,保留并改进传统服务方式,积极拓展远程视频、智能终端等便民服务场景,切实提升老年群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捷性和满意度。

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与法治保障,筑牢银发经济风险防线。安全与信任是银发经济发展的基石。要面向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普及与防诈骗宣传,增强其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强化交易监测与反欺诈能力,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养老金融立法进程,明确产品属性、信息披露与业务规范,建立健全涵盖产品设计、销售推介、纠纷处理的全链条标准体系。加强顶层设计与协同机制建设,探索设立养老金融发展的专责协调机构,明确主责部门,统筹制定跨行业、跨市场的监管规则与产品准入标准,构建统一的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避免监管重叠与空白,为养老金融规范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拓展涉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预防、调解、诉讼有机衔接的综合治理格局,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诚信、可持续的银发经济发展环境。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领军人才项目:22VRC10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