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华 版次:013 来源: 2025年10月13日
当前,我国正加速推进人工智能与治理现代化深度融合,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已成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重点。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将“人工智能+”治理能力作为六大重点行动之一,提出要“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这一政策导向标志着我国社会治理范式正从传统经验驱动向数据智能驱动转变,推动社会治理从单一政府主导走向人机协同、多元共治的新模式。未来需从筑牢技术底座、创新制度框架、打造人才矩阵、构建价值体系等方面协同发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筑牢可信互通的“技术底座”,确保治理系统可管可控。智慧治理植根于坚实可靠的数字基础。通过打造智能融合、安全可控的技术底座,实现城市运行状态的实时感知与系统逻辑的透明可信,为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有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重点推进城市交通、水务、能源等关键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部署智能感应设备,构建城市运行状态实时感知网络。建立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实现地下管廊、地面建筑、空中廊道等多维城市要素的数字化管理。同时,探索适配新一代智能终端的城市规划建设标准,预留5G基站、边缘计算节点、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空间,为未来技术发展做好布局。二是构建可解释、可审计、可信赖的技术应用体系。研发决策过程可视化工具,让数据处理模型的运行逻辑透明可追溯。建立技术应用备案审查制度,对用于公共决策的技术工具开展目的合法性审查和偏见检测。开发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确保人类始终掌握最终控制权。三是建立高标准的数据治理生态。构建分类分级的数据管理体系,采用安全共享技术,实现“数据不出域、价值可流动”。制定数据质量评估标准,确保数据的质量和代表性,从源头上减少决策偏差。同时,开发标准化的人机交互接口,制定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和通信协议,提升协作效率。
创新协同高效的“制度框架”,明确权责划分边界。技术的有效应用需要明晰的规则护航。一套权责清晰、监管闭环的制度框架,是规范人机协同、防范技术风险、确保治理在既定轨道上运行的根本保障。一是建立分层分级的权责清单制度。针对不同治理场景,详细规定工作人员与技术工具的职责范围。明确技术工具仅负责信息采集、初步分析等辅助性工作,关键决策权必须保留给工作人员。加快技术工具在各类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建立智能评标系统,实现自动资格审查、智能评审预警,提升交易服务和监管水平。二是完善全生命周期的技术监管制度。建立技术应用评估制度,对重大决策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设立技术备案审查委员会,由多领域专家参与评审。深入开展社会实验,选择典型区域和场景进行长期跟踪研究,为制度设计提供实证依据。探索建立“监管沙盒”试点机制,在可控范围内测试人机协同新模式。三是安全稳妥有序推进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打造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建立政务技术应用负面清单,明确禁止使用自动化决策的领域。制定政务技术应用管理办法,规范应用场景、数据使用和问责机制,确保政务技术应用安全可靠。
打造专业复合的“人才矩阵”,提升协同治理能力。治理的成功转型,关键在于人才支撑。培育一支结构合理、能力复合的人才队伍,旨在释放人机协同的乘数效应,为智慧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一是构建系统化的数字能力培养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数字素养培训,重点培养领导干部的数字决策力和人机协同思维。将数字能力纳入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技术应用培训,提升智慧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和维护能力。二是创新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与高校合作开设数字治理交叉学科,推行“双导师制”培养。建立“旋转门”机制,促进人才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有序流动。加强乡村数字人才培育,培养既懂农业技术又掌握数字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为技术向乡村延伸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建立多层次的人才认证和评价体系。构建数字能力框架,设立分级认证标准。开展技能大赛、实战演练等活动,提升人机协同实操能力。建立城乡数字人才交流机制,推动城市技术人员下乡帮扶,促进城乡智能普惠发展。
构建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系”,坚守善治根本目标。技术、制度与人才的最终指向,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善治。只有将公平、包容、向善的价值理念深度融入治理全过程,方能确保科技进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初心。一是建立多层次的伦理治理框架。设立伦理委员会,制定伦理准则和治理规范。建立技术应用伦理影响评估制度,对重大技术项目进行伦理审查。设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听证会、公民陪审团等形式吸纳民意。加快技术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推动城乡智能普惠。二是完善公平性保障和纠偏机制。开发公平性测试工具,定期检测模型歧视性偏差。设立申诉和救济渠道,确保公民对技术决策提出异议的权利。重点关注技术在乡村应用中的适老化、适农化改造,确保技术成果惠及全体农民。建立数字包容基金,支持普惠性技术研发和应用。三是构建全民数字包容体系。开展技术科普教育,提升全民数字素养。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提供特殊支持服务。加强社会实验成果转化,对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应用。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制定,推动建构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新秩序。
(作者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分中心研究员,本文为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3PY1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