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延村 版次:010 来源: 2025年09月15日
网络立法联系点是推进网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载体。在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时代背景下,以敏捷治理为核心的新型治理模式成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内在需求,以数字之治、网络之治为底色的智慧城市建设成为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建设网络立法联系点有助于推动构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法治体系,增强构建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共同体的行动自觉,努力形成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发挥超大城市智慧之治的制度创新窗口功能,以网络立法联系点为支点夯实城市治理的法治保障。“接诉即办”“一网统管”“城市大脑”“民呼我为”“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等地方探索已成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典型经验,不断开辟网络空间治理新境界。要发挥网络立法联系点衔接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创新与国家立法转化的桥梁作用,立足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战略要求和解决超大城市网络空间治理难题、关照网络空间发展前沿的基本立场,及时通过直报机制将网络空间治理的新问题、新形势、新探索和新诉求反馈给相关部门,为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供借鉴与参考。要积极以集成式立法、综合性立法、单项立法和“小切口”立法等多元形式开展网络立法草案创制,持续完善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立法体系,尤其是要推动开展首创性超大城市网络立法,为城市治理创新探索及时提供立法保障,以“立法赋权”提升超大城市治理效能。
发挥网络立法联系点的能动效用,促进超大城市网络空间治理的规制范畴拓展与价值效应释放。超大城市是关乎流量城市、数字城市和全球城市等概念的复合体,其现代化治理的首要之义在于对各类流量数据的精准测度、有效规制和安全维护。要强化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协同效应,扩大网络立法联系点的联系基础,形成聚焦和细研超大城市网络治理核心议题的主动意识与行动自觉,围绕城市数字政务、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安全基础,研究制定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实战能力的安全保障方案。同时,超大城市是各类产业的聚集地,要积极借助网络立法联系点的专业优势,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运营、人工智能深度应用等的规则创制提供科学论证。此外,超大城市具有对外开放发展的特性,要以网络立法联系点为平台载体,精准把握数据跨境流动的新需求,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制度更新,为提升超大城市的国际竞争力释放更多经济价值。要依托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力量基础和机制动能,不断完善系统调研、数据集成分析和专家参与等方法体系,以推动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为担当,发挥法治的预测指引作用,塑造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的网络空间,进而促进网络空间治理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转化。
发挥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实践价值,有效释放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注重强化网络立法联系点在超大城市社会治理中的辅助功能。在超大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和完善党建统领“141”基层智治体系过程中,充分激发立法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及时向网信部门和城市治理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城市网络空间治理的一线经验、关键问题和现实需求。同时,通过网络立法联系点有序组织、专业引导人民群众为网络空间治理建言献策,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网络空间治理格局。此外,还应加强与从事城市治理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科研机构以及街道社区的协同联动,及时征集和反映亟需立法与政策支持的智慧城市建设核心议题,尤其是在数字感知系统建构、AI城市体检、数字治理体系建设以及城市安全风险全量闭环智控体系等方面,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同联络,提升网络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价值。通过以网络立法联系点为牵引,激活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逐步形成全员全域参与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大格局。
综上所述,网络立法联系点以制度体系赋能为基础,推动网络要素安全维护、数字体系能力建构、网络产业价值转换和参与机制优化等全方位效能提升,有力支撑超大城市智慧之治,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规范保障和发展动力。
(作者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分中心研究员、重庆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