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络立法联系点推动“人工智能+”行动

郑志峰    版次:010    来源:    2025年09月15日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准则等,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工作。网络立法联系点作为网络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重要平台,不仅有助于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走深走实、实现普惠共享,也有助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发挥网络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完善“人工智能+”行动法治配套。人工智能的研发、训练、部署与应用高度依赖网络环境与数据资源,其发展始终与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紧密交织。从立法趋势上看,人工智能立法势在必行。网络立法联系点应当聚焦网络安全、数据治理、平台治理等关键环节,深化网络立法前沿问题研究,促进相关理论成果和实践创新在立法过程中实现创造性转化,为“人工智能+”行动铺设坚实的法治轨道。要发挥网络立法联系点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人工智能立法中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切实打通立法“最后一公里”,实现立法需求与基层实践的精准对接,提升人工智能立法的民主性。要依托网络立法联系点的特色优势,加强与人工智能企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锚定促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提升人工智能立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要因地制宜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法规,以良法善治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强化网络立法联系点风险化解功能,筑牢“人工智能+”行动安全保障。人工智能风险化解不仅事关技术本身,更涉及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安全关切,是高质量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应有之义。强化网络立法联系点的风险化解功能,推动由被动的信息中转向主动的风险预警、争议调解和规则孵化转型,为筑牢“人工智能+”行动的安全底座提供坚实支撑。在实践中,“人工智能+”行动带来的风险往往横跨技术、法律、伦理等多个领域,治理主体分散,易形成监管真空或者重复治理。网络立法联系点能够有效促进中央与地方的互动、法律与技术的融合、行业与规则的共治,推动行之有效的行业规则、技术标准和地方经验上升为经过实践检验的制度成果,从而为上位法的制定提供成熟方案。网络立法联系点能够深入“人工智能+”行动的前线,第一时间收集人工智能研发、生产、应用过程中的风险隐患与各方利益诉求,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与纠纷。此外,网络立法联系点可以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整合政府、法院、企业、群众等各方资源,灵活化解涉及人工智能的矛盾纠纷,创新人工智能协同治理机制。

深化网络立法联系点普法宣传效用,夯实“人工智能+”行动社会基础。随着“人工智能+”行动深入开展,自动驾驶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医疗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各种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方式。网络立法联系点可以通过社区普法、入户调研、立法听证会、专家研讨会、线上线下“双网格”进圈入群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帮助人民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法规在人工智能不同场景中的具体适用,不断提高全民数字素养,夯实“人工智能+”行动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网络立法联系点要充分认识到人工智能技术的复杂性、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性以及不同群体的差异性,既要善于通过各种典型案例来帮助公众了解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杀熟、数据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社会共识,也要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专业的合规指导,降低企业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风险。此外,网络立法联系点要实现从“信息传递”向“共识构建”转型,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在常态化调研、大数据分析、普法宣传工作中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让社会各界在人工智能立法的前期阶段就深度参与进来,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使其不仅成为法律的遵守者,更成为法律规则的制定者与人工智能法治的建设者。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科技法学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