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

申宇    版次:007    来源:    2025年08月25日

加快推进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建设,推动数据资源在更大范围、更高效率、更高水平上流通与配置,应从深化数据场景牵引、增强数据基础制度供给、提升数据流通效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数据安全保障、探索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统筹发力。

不久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数据要素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与新型生产要素,已深度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治理各环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作用日益凸显。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挑战,以数据要素为核心引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是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紧迫任务。

近年来,围绕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资源整合与交易平台建设,我国已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多层级、多类型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一方面,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持续加码。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框架逐步搭建,国家数据局挂牌成立,为市场发展与数据治理提供了顶层设计指引。成渝地区同步推进顶层政策制定,初步建立“一次合规、两地互认”机制,实现数据治理系统化推进。另一方面,技术创新与产业培育并进,数据生态培育成效初显。数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已进入体系化协同、高质量跃升的新阶段,逐步形成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为核心,智算中心、通信网络、区域枢纽协同发展的格局。当前,国内主要数所达72个,数商企业从约11万家增长到超过100万家,数据供应商3000余家,产业生态加速形成。成渝地区已初步形成“1个跨省统筹的交易中枢+3大产业集聚区+N类场景生态”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格局,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持。

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一些关键环节需要持续优化。一方面,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不够完善,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不够充分。产权制度不够完善,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缺乏法律层面的清晰界定,数据供给意愿不足;流通安全保障机制和责任界定标准缺乏,数据流通的安全风险导致各主体“不敢流通”;缺少必要的脱敏、清洗和结构化处理,数据管理整体成熟度不够高。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环节支撑不足,外部服务生态不够健全。地区数据登记、场景标记等标准不统一,交易平台互通性较差,数据跨域互认与流动困难;定价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客观的评估尺度与模型,高价值数据因定价难而多处于“沉睡”状态;数据交易场所重复建设,专业的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和人员缺乏,数据评估、交易撮合、合规风控等专业化数据交易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此外,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区域差异明显,第一梯队集中于“胡焕庸线”以东,统一大市场建设基础不足。

加快推进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建设,推动数据资源在更大范围、更高效率、更高水平上流通与配置,应从深化数据场景牵引、增强数据基础制度供给、提升数据流通效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数据安全保障、探索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统筹发力。

深化场景牵引的数据产用协同,提升数据要素赋能成效。通过典型场景示范,总结可复制的“数据+产业”应用模式,以点带面加速数据价值转化。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揭榜挂帅”机制,推动数据供需高效对接。支持区域内数据交易所定期联合发布区域性重点行业的数据需求清单,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通过“揭榜挂帅”提供数据需求解决方案,丰富高质量数据供给。二是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和计量制度,有序推动数据资产入表,提升公共部门、企业等的数据质量,为数字交易开展、数字财政建设夯实基础。三是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享供应链和数据链,优化流程控制和质量管理,提升供应链协同效率。

优化数据基础制度和评估体系,制定数据要素市场统一标准。政府与行业协会共同推动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涵盖数据格式、质量、标识与分类等方面。一是出台“数据要素交易制度和评估方案”,加快制定统一、完善的数据权利归属和分配机制,探索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确权和授权使用制度,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二是搭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资源登记和交易信息平台,针对不同类型数据集中发布数据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推动各地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产品互认,降低跨地区数据流通成本。三是围绕不同类型数据制定“合理、权威”的价值评估模型。统一评估公式,将数据基础成本、质量系数、场景贡献系数以及风险折扣等参数纳入模型,制定评估参数库,并定期更新。

完善数据交易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生态,提升数据流通效率。只有数据要素流通起来才能产生大规模的经济价值。一是规范各地区交易平台,加快建设高效规范的数据交易场所体系。支持省市内数据交易所整合,根据数据类型分类打造差异化的数据交易中心,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建设区域性联合数据交易所,促进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流通。二是加快推动区域数字底座建设,实现区域内“算力—数据”融合调度,推动数据高效整理、安全储存与交易使用。三是培育一批高水平数据经纪人、数据服务商等专业服务机构,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数据产品登记、质量评估、交易撮合等全流程服务。探索数据托管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代理数据持有者提供“数据不出域”的使用服务,促进数据价值安全释放。

加大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力度,赋能数据产业主体。通过财政引导、政策激励和金融创新结合,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一是支持地方实施专项行动,对高质量数据供应主体、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工作给予政策性补贴支持,对数据交易给予税收减免,支持地方高质量数据供给、合规交易以及数据产业主体培育。二是支持设立国家与区域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数据中心、算力枢纽、隐私计算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字龙头企业发展和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建设,激发数据要素活力。三是鼓励金融创新,开展数据资产证券化试点,将稳定的数据资产转化为可交易证券;探索推出数据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机构对数据轻资产企业的支持能力。

强化安全保障与开放合作并举,畅通数据要素循环渠道。数据安全是数据要素市场化正常运转的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开展试点试验,完善数据安全的制度保障。二是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治理体系,加强对各类数据交易的监测预警和安全审查,落实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清单与标准,切实保障国家数据主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三是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机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依法有序扩大数据出境范围。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全球竞争力。

探索区域协同发展路径,推动数据要素市场融合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在国家顶层设计牵引下,正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相结合。一是在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可依托具备制度协同基础和产业关联优势的区域开展先行试点,支持成渝地区建设西部数据要素区域性市场,带动实现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二是支持城市群核心城市创设区域性数据市场服务中心,服务区域其他城市数据产业发展需求;支持核心城市牵头实施区域数据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以点带面全面夯实区域内数据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区域性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三是支持设立区域性数据备份中心,实施区域数据高质量供给行动,实现区域数据按统一标准供给、储存。

当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同样面临着系列挑战。一方面,缺乏统一、权威的数据要素价值评估模型与参数库,估值方法碎片化。另一方面,专业服务供给不足,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和四川数字资产交易中心业务多有重合,专业人员短缺,减缓了成渝地区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未来川渝两地可在“双核引领+梯度发展”的框架下,持续打造制度、技术、产业、人才、资本融合发展模式。一是依托现有交易所和统一技术标准,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制定具有引领性的西部数据标准与数据跨境流通标准,持续推进川渝两地数据交易平台业务流程一体化与数据产品互认互通,为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建设提供可推广的制度与技术方案。二是健全跨域数据安全治理协同机制,在数据出境、公共数据共享等环节建立联合审查、动态预警和责任追溯体系,推动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跨区域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在产业生态上,将数据要素与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科研教育等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区县级产业梯度转移与协同应用,增强双核城市与周边区县的数据产业协作能力。四是依托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成立数据经纪人与数据评估专业人才培训和认证中心,打造西部数据人才集聚高地。五是加快构建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协同投资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川渝两地数字基础设施、算力枢纽和数据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为区域和全国数据要素市场提供安全高效的流通保障。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